关于强化第一书记统筹驻村(社区)各支力量落实总目标作用的通知
日期:2017-04-27   文章来源:自治区党委基层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党委各部、委、办,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政治(组织人事)处,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兵团党委组织部: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维护社会稳定和深化“访惠聚”驻村工作的各项部署,聚焦总目标、紧盯总目标、落实总目标,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治疆方略落地生根,现就充分发挥村(社区)第一书记统筹领导作用,全面建立村(社区)各支工作力量分工协作、重点任务集中推进、群众工作齐抓共促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申和明确第一书记职责任务。第一书记在县(市、区)党委统一领导、乡镇(街道)党(工)委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对村(社区)落实总目标负第一责任,在村(社区)履行统筹领导、部署工作、指导协调、督查追责四项职责,主要任务是抓班子、带队伍,集中精力带好在村(社区)的各支工作队伍,拧成一股绳,形成强大合力,步调一致落实总目标,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村(社区)党组织、“访惠聚”工作队、警务室、集中整治、驻村管寺、双语支教等各支驻村(社区)队伍,必须坚决服从第一书记的统一领导,坚决完成第一书记交办的各项任务。要在第一书记的统一领导、各自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围绕中心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切实把自治区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二、建立权责统一、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第一书记要在乡镇(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根据在村(社区)各支工作力量的职能职责,参照县乡领导班子责任分工办法,对村(社区)各项工作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人,坚持谁主管谁签字谁落实谁担责,出了问题严格追究责任人责任。坚决避免什么工作都要求第一书记参加会议、签字确认、承担责任,其他各支力量只抓具体工作、各自为政、不担责的问题。建立各支力量联席会议制度,实行早派工、晚研判,由第一书记主持,驻村各支力量全体参加,主要任务是分派当天重点任务,提出工作要求,分析研判村(社区)稳定工作形势,听取各支力量工作汇报,部署安排落实总目标的各项任务。各支力量要定期向第一书记汇报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汇报。第一书记要帮助协调解决各支力量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支持各支力量完成好各项任务。

三、着力解决各支力量吃住在一起的问题。各支力量工作学习在一起,首先要吃住在一起。要解决好吃住问题,确保各支力量安心在村(社区)工作。要采取地县乡财政支持、各派出单位补贴、干部个人交纳伙食费相结合方式,对“访惠聚”驻村干部食堂进行改造,开办村(社区)集体食堂。凡住在村里开展工作的干部,全部在集体食堂统一就餐。不住村的地县乡包村领导等,需要在村集体食堂就餐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伙食费。各地要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社区)集体食堂开办工作,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行。要根据本村实际条件,合理安排好村(社区)各支力量住宿问题,统一标准,统筹安排,坚决杜绝在食宿问题上的奢靡之风、享乐主义。集体食堂和住宿的日常管理运行由第一书记负总责,确定专门人员具体管理。

四、加强领导、全力保障第一书记工作。地县乡党委和各派出单位党委(党组)要高度重视第一书记工作,既要压紧压实责任,又要在政策、资金、项目、干部等各方面全力支持保障。党委(党组)书记对第一书记能否发挥统筹各支力量作用负领导责任,并作为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要经常深入到村(社区)督查指导第一书记工作,了解发挥统筹领导作用情况,理思路、出主意、教办法,帮助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保证第一书记履行对各支力量在村工作期间的教育、管理、监督权,让第一书记成为名副其实的“班长”。各支力量干部的调整抽调、请假休假、推荐评先、组织处理等,必须事先征求第一书记意见,第一书记有不同意见的,要由上级党委(党组)研究决定。

五、用严明纪律推动责任落实。第一书记和各驻村(社区)工作力量必须住在村(社区)开展工作,禁止以联系包联等形式代替驻村(社区)工作,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抽调各支力量从事其它工作。凡违反以上规定的,一律依纪依规给予纪律处分,并追究相关党委(党组)责任人责任。第一书记发挥统筹领导作用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明查暗访和“访惠聚”驻村工作督查内容,凡不严格履行职责任务的第一书记,以及不服从第一书记统筹领导、完成交办任务的各支力量干部,视具体情况,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访惠聚”驻村工作队长符合条件的,要担任第一书记。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选优配强第一书记作为重要责任,把最优秀的科级以上及后备干部选配到第一书记岗位,把第一书记做为培养干部的重要途径,优先把敢于担当、发挥作用好、村(社区)各项工作排名先前的第一书记选拔到重要岗位,在各类评先选优时优先考虑第一书记。能力素质不高、不能发挥统筹领导作用的第一书记,要及时召回培训,仍不在状态的,免去第一书记职务,继续驻村工作。党委(党组)书记负责区域内,第一书记不能发挥作用,各支力量打乱仗、工作混乱,落实总目标不力的,履行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确定为不称职,并追究管党治党不严责任。

本《通知》由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印发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请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迅速规范第一书记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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