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今冬明春全疆基层干部大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6-11-14   文章来源:自治区党委基层办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组织部,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工商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商务厅、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招商发展局、科学技术协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国家税务局(组织人事)处:

现将《今冬明春全疆基层干部大培训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细化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2016年11月7日

今冬明春全疆基层干部大培训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疆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紧紧树牢“一个总目标”、贯穿“一条生命线”、把握“两个关键点”、健全“一套机制”、做到“四个努力实现”、开创“一个好局面”,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基层干部队伍,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强保证,拟于今冬明春组织开展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今冬明春,利用半年时间,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联动,按照分级分类的原则,以乡镇党政正职和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分期分批将全疆所有乡镇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街道社区干部、新兴组织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普遍轮训一遍。通过开展大培训,帮助广大基层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如一地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一切行动听从党中央的号令。强化总目标意识,高扬总目标的旗帜,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更加扎实有效地推进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强化反分裂斗争纪律,在开展反分裂斗争这一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保持头脑清醒,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认识统一、表里如一、态度坚决、步调一致;强化贯彻落实总目标的工作能力,提升做好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经济更好更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巩固发展民族团结、促进宗教和睦和谐、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加强民主法治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等方面工作的本领;强化作风建设,坚定理想信念,牢记新疆反恐维稳工作最大的敌人是干部作风不实的道理,热爱新疆、甘于奉献,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心为民、服务群众,弘扬正气、奖优罚劣,在基层营造人人争先进、人人学先进、人人赶先进,干事创业、争作贡献的浓厚氛围,凝聚推进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强大正能量。

二、培训安排

(一)乡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培训

培训主题:突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突、反分裂斗争教育、宗教事务管理、党章党纪党规、群众工作、脱贫攻坚、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培训。注重改进培训方式,坚持理论培训和实践教学相结合,邀请党政领导讲政策、专家学者讲理论、县市领导讲方法、基层干部讲经验,开办学员论坛,加强交流研讨,增强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测试,成绩装入干部个人档案。

1.乡镇党政正职示范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换届后新任职的乡镇党政正职,共100人。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共7天。培训地点为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承办。

其他乡镇党政正职由地州市党委负责,借鉴自治区示范培训班的模式,组织开展培训,2017年1月底前完成。地州市党委组织部培训前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审核。

2.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培训

培训对象为乡镇党政班子除正职以外的其他成员和享受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待遇的干部,突出抓好新进班子成员特别是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和南疆四地州招录的内地高校优秀毕业生的任职培训。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每期培训不少于3天。各县市区党委承办。

(二)村“两委”班子成员培训

培训主题:突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培训,以《新疆村干部培训“十讲”》教案为主要内容,分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农村党建工作、村级组织骨干队伍建设、村级事务管理、群众工作、农村经济发展、农村社会建设、农村廉政建设等10个专题。突出实践教学,“十讲”均由实践经验丰富的乡村干部讲授,让村干部知道该干什么、怎么干。

1.新任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换届后新任职村党组织书记,共两个班次。

第一班次,共200人,汉语班、维语班各1期,每班100人。培训时间为2016年12月,每期培训7天。培训地点为新疆干部学院。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承办。

第二班次,共200人,维语班1期。培训时间为2016年12月,培训4天。培训地点为阿克苏地区。自治区远程教育中心承办。

其他村“两委”正职及班子成员由各地州市、各县市区党委参照自治区举办的示范培训班模式组织培训,于2017年3月底前结束。

2.贫困村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贫困村党组织书记,共570人左右。分别在伊犁州举办1期汉语班、喀什地区举办1期维语班、阿勒泰地区举办1期哈语班。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培训4天。自治区远程教育中心承办。

(三)街道(片区)社区干部培训

培训主题:突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应急处突、反分裂斗争教育、宗教事务管理、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流动人口和重点人员服务管理、党章党纪党规、群众工作、社区工作实务、党建工作和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培训。培训采取形势报告、专家讲座、案例分析、研讨交流、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1.新任职社区书记、主任研修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新任职社区书记、主任,共100人,举办2期,1期50人。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培训10天。培训地点为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承办。

2.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培训对象为社区党组织书记,共200人左右,举办1期。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培训4天。培训地点为乌鲁木齐市。自治区远程教育中心承办。

3.社区业务骨干研修示范班

培训对象为重点复杂社区业务骨干,共100人,举办2期,1期50人。培训时间为2016年11月,培训10天。培训地点为新疆师范大学。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承办。

4.街道(片区)社区干部专题培训班

街道(片区)党政正职、领导班子成员和重点复杂社区书记、主任,由各地州市党委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2017年3月底前完成。社区“两委”班子其他成员、社区其他工作者,由各县市区党委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2017年3月底前完成。

(四)新兴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等培训

培训主题:突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的学习培训,加强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教育、反分裂斗争教育、党章党纪党规、党建工作实务、非公企业经营和社会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政策理论和实践经验培训。培训采取集中授课、座谈交流、案例分析、现场观摩等方式进行。

1.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出资人培训

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承办2期全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100人,培训地点为福建厦门城市职业学院。自治区工商联承办1期全疆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期全疆非公企业出资人培训班,共200人。自治区工商局承办1期全疆专业市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共100人。自治区经信委承办1期全疆园区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共100人。以上培训总计6期500人,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每期不少于7天。

2.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负责人培训

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承办2期全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共100人,培训地点为浙江宁波市委党校。自治区民政厅承办1期全疆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示范培训班和1期全疆社会组织负责人示范培训班,共200人。自治区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卫计委、住建厅、经信委、商务厅、招商局、人社厅、科协、社科联、国税局、地税局按照归口管理分别承办1期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培训班,每期50人,共650人。以上培训总计17期950人,2017年3月底前完成,每期不少于7天。

3.地州市、县市区集中培训

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和影响力较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地州市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包括直接管理的园区党务工作者)、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由地州市负责培训,其他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县市区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党建工作机构工作人员(包括属地管理的园区党务工作者)、非公企业出资人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由县市区负责培训,以上培训每期不少于7天,2017年3月底前完成。

三、培训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今冬明春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特别是各地州市、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亲自管,定期听取培训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培训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地见效。今冬明春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纳入地县乡三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地州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要切实履行主管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沟通协调,组织实施好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自治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培训机构,要按照职责分工,承办好相关培训。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有关厅局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课程内容、方式途径,明确着力解决的问题、需要提升的能力,明确经费标准和来源,细化学习、管理、考勤、保障等具体环节,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具体实施方案请于11月20日前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

(三)增强培训实效。各培训承办单位和机构要根据不同培训对象实际需求,区别设计课程,优选政治素质强、业务水平高、专业技能过硬的教师和工作经验、实践经历丰富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授课,做好课程试听和审核把关工作,切实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学风建设,每个培训班次都要有组织部门干部跟班管理,培训结束后进行述学、评学、考学。要及时总结推广培训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培训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自治区党委基层办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和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强对大培训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各地州市党委组织部每月向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报送相关统计数据,并及时总结报送相关经验做法;2017年4月10日前,向自治区党委基层办报送今冬明春基层干部大培训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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